全国咨询电话:181-6366-5122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2020-12-01
栏目分类
罪名图解
18163665122
刑法第四百零三条【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第四百零三条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湘公网安备 430102020013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