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盈荣誉丨盈科长沙肖兴利律师团队荣获2024年度盈科全国刑委会表彰
发布日期:2025-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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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帆满扬程万里,重任在肩勇奋楫。2024 年,盈科刑辩人开拓创新、务实进取,在专业建设和团队建设方面取得了骄人成绩。为表彰先进,鼓励担当,盈科全国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组织开展 2024 年度“十佳优秀集体”“十佳优秀个人”“十大优秀案例”评优工作,并在2025年1月23日公布评选结果,盈科长沙肖兴利律师团队、承办案例获评如下表彰:
肖兴利律师荣获2024年度“十佳刑辩律师”表彰。
谌玲律师获评2024年度“十佳公益刑辩律师”表彰。
肖兴利律师、谌玲律师办理的张某涉嫌危险驾驶案获评2024年度“十大撤销案件案例”表彰。
龙本初律师、谌玲律师办理的陈某涉嫌故意杀人案获评2024年度“十大有效辩护案例”表彰。
肖兴利,盈科长沙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武汉大学法学博士、二级律师、湖南省首批刑事专业律师、长沙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曾在某法院从事近十年刑事审判工作,审理过一批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参与过多项国家级、省部级司法实务重点调研课题,对刑事审判及司法政策有比较精准的把握,拥有二十年以上法律实务经验。注重结合法律实践开展理论研究,参编《“盈”的秘密——有效辩护的53个证据突破》、《“盈”的秘密2———有效辩护的47个制胜思维》。
作为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入库律师,每年办理多起死刑复核法援案件,并取得不核准死刑、发回重审等较好辩护效果。积极参与公益普法,曾多次受邀在高等院校、省内外律所、盈科全国各分所以及庭立方、无讼等专业培训机构开展刑事法律和辩护业务方面的讲座、授课、交流,授课对象包括全国各地公检法人员、行政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在校学生。曾带领省女律师协会委员多次到偏远山区农村走访慰问事实孤儿,到社区和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向社会公众和弱势群体传递法治温暖。
近年来在全国办理了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如黄某(正厅级)受贿案、王某(副厅级)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承办的多起案件取得了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缓刑及不核准死刑等较好的法律效果,如上海某医院集团被控告侵犯著作权案成功不立案,某科技公司总经理张某危险驾驶案撤销案件,湖南某建设公司股东李某行贿案不起诉,某县自然资源局局长滕某(副处级)贪污案发回重审后实报实销,湖南某文化公司股东谭某诈骗案重大该判,杜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涉案总额26亿元)缓刑,湖南夏某贩卖、运输毒品(12公斤海洛因)死刑复核案不核准死刑等。
龙本初,1970年8月3日出生,土家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人,联系电话:15673612233。具有法律专业和土木工程专业双本科学历,取得了法律职业、专利代理师及企业合规师资格。
曾长期在公安机关从事刑事案件的侦查打击工作,对刑事案件的侦查及处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2010年成为执业律师以来,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和代理工作,其所承办的刑事辩护案件,有多起获得良好的辩护效果。如一审代理李某涉嫌强奸案,后李某被公诉机关决定不起诉;一审代理贺某涉嫌串通投标案,后贺某被公诉机关决定不起诉;二审代理伍某诈骗案,后伍某被二审法院由有期徒刑三年半改判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二审代理唐某抢劫、绑架案,后唐某被二审法院由抢劫罪、绑架罪改判为抢劫罪,刑罚由有期徒刑十三年半改判为有期徒刑十二年,等等。
谌玲,盈科长沙刑事法律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电话:15898496972。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法学硕士,长盈刑事公众号编辑。曾参与过国家课题、省级课题的调查研究,撰写和发表学术论文多篇,具有良好的法理基础。
工作以来,担任某公安局法律顾问,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公安业务法律咨询,有职务犯罪、诈骗犯罪、经济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公司企业类犯罪等刑事办案经验,以及承办企业刑事合规、刑事控告等法律服务经验。办理案件有陈某故意杀人案、吴某某走私普通货物案、段某某诈骗案、王某某受贿案、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滕某某贪污案、肖某某贩卖毒品案、夏某某贩卖、运输毒品案死刑复核、江某行贿案、张某某危险驾驶罪案、张某某违法所得没收案等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