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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0日,恰逢《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生效之际,由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及阳光诚信联盟联合主办的“涉企犯罪刑事治理论坛”首场活动于北京成功举办。首期论坛主题为“刑事司法视角下的《民营经济促进法》”,来自法学界、律师界、企业界、政法实务部门等九十余名代表围绕《民营经济促进法》中涉刑事司法领域相关条款的落实及相关实践做法进行了研讨。研讨会开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程雷主持。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时延安,盈科中国区董事会副主任、盈科全国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赵春雨,京东集团监察部高级总监、阳光诚信联盟战略决策委员会秘书长段秋斌分别致辞。
盈科长沙股权高级合伙人、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刑辩学院副院长肖兴利律师受邀参会,并在廉洁合规与出海合规专题研讨中进行与谈。
与谈中,肖兴利律师围绕企业出海廉洁合规的当前形势、存在问题、治理方向以及实践建议,结合出海企业案例,提出海外腐败、域外法律冲突及企业合规意识薄弱等问题,导致企业出海廉洁合规成为刚性前提。分析企业出海廉洁失规既有域外法律制度差异、企业自身合规意识缺位,也有国内立法滞后与监管困难等多方面原因。提出企业出海合规的关键配套是建立廉洁合规,要将反腐败风险纳入到企业海外经营风险管理系统,形成一个体系化的腐败风险识别、评估、应对、控制、监督和管理流程,并重点建立反腐败的配套措施。肖律师对企业出海合规提出三项实践建议,包括:(1)了解境外监管规则,确立合规标准。(2)优化内部治理,建立海外合规机制。(3)重视专业力量,善用外部服务。并提出在企业出海合规体系构建中,国内律师相比海外律师,在理解企业发展战略和决策需求,灵活运用法律武器、弥补企业域外沟通障碍,弥补企业不熟悉国际法律服务市场规则,协助企业监督域外律师服务等方面可以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作为律师,不仅要为企业走出去“守住底线”,更要帮助企业在海外“站稳阵地”,为企业提供跨境合规综合解决方案,助力中国企业廉洁出海、有序发展。
律师简介
肖兴利,盈科长沙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国家二级律师、湖南省首批刑事专业律师,盈科全球涉外刑事法律服务中心执行主任、盈科刑辩学院副院长,省律协刑专委委员,长沙市律协刑专委副主任,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南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兼任武汉大学、湖南大学等高校法律硕士实务导师。曾在某高院从事近十年刑事审判工作,拥有二十年以上法律实务经验。专注公司企业类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证券金融犯罪等重大疑难案件的刑事辩护,为企事业单位及董监高等提供刑事控告、危机应对等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服务。
作为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入库律师,每年办理多起死刑复核法援案件,并取得不核准死刑、发回重审等较好辩护效果。积极参与公益普法,曾多次受邀在高等院校、省内外律所、盈科全国各分所以及庭立方、无讼等专业培训机构开展刑事法律和辩护业务方面的讲座、授课、交流,授课对象包括全国各地公检法人员、行政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在校学生。曾带领省女律师协会委员多次到偏远山区农村走访慰问事实孤儿,到社区和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向社会公众和弱势群体传递法治温暖。
近年来在全国办理了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如H某(正厅级)受贿案、W某(副厅级)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承办的多起案件取得了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缓刑及不核准死刑等较好的法律效果,如上海某医院集团被控告侵犯著作权案成功不立案,某科技公司总经理Z某危险驾驶案撤销案件,湖南某建设公司股东L某行贿案不起诉,某县自然资源局局长T某(副处级)贪污案发回重审后实报实销,湖南某文化公司股东T某诈骗案重大该判,D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涉案总额26亿元)缓刑,湖南X某贩卖、运输毒品(12公斤海洛因)死刑复核案不核准死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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