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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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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1.向无真实借款目的的管理服务对象放贷资金并收取高额利息,且在放贷前后为借款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属于放贷型受贿。2.对重大立功中“全省范围内有较大影响”这一条件需审慎把握,综合考量被检举揭发案件的事实、情节、社会影响等因素,若案件无重大特殊情形时不宜认定为重大立功。3.检举人揭发下属职务犯罪可认定其具有立功情节,但作为一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对辖区内党风廉政建设负有主体责任。故对其从宽幅度应区
2025-04-07 4次浏览04-0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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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对犯同种数罪的被告人分案处理,先后分别判处缓刑和实刑,且后判宣告时缓刑考验期尚未届满的,可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后宣告的判决,参照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的精神,撤销缓刑,予以并罚。
2025-04-07 6次浏览03-2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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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因民间矛盾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被告人犯罪手段残忍,且系累犯,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被告人亲属主动协助公安机关将其抓捕归案,并积极赔偿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节,从尽量化解社会矛盾角度考虑,可以依法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决定限制减刑。
2025-03-24 6次浏览03-2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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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观点:1.对借款不还行为适用诈骗罪,应当要求行为人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且出借人因行为人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而产生错误认识并出借钱款。对于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应当结合行为人借款时是否掩饰真实身份、是否夸大经济实力、是否虚构借款理由、是否具有还款能力、借款后是否逃匿、是否有还款意愿和还款行为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2.对于行为人借款后一直有还款行为,且没有逃匿等行为,并积极提供偿债方案,与出借人
2025-03-24 8次浏览03-20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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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官网发布指导案例248号——金某等组织卖淫案,该案例裁判要点为:1.在取保候审期间,行为人为获得立功情节约购毒品并予以揭发的,属于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立功线索,不应认定为有立功表现。2.对于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案件,原判认定立功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有误的,二审应当在裁判文书中写明一审判决存在的错误,但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2025-03-20 3次浏览03-1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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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观点:通过抖音等平台以恋爱为名诈骗符合诈骗犯罪对象不特定性和非接触性的特征时,属于电信网络诈骗。平台抽取的费用属于被告人的成本,不应当从诈骗数额中扣除。
2025-03-19 3次浏览03-0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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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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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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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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