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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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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四百条【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第四百条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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