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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9日下午,刑事合规法律规范学习研讨会在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盈科长沙)多功能会议室顺利召开。本次研讨会由盈科长沙刑事合规法律事务部主办,旨在引导部门成员及其他与会律师紧跟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全面推开的浪潮,全面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九部委及我省有关部门就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发布的一系列法律规范文件和典型案例。此次研讨会由部门主任肖兴利律师,副主任宋晶雷律师、王云辉律师,秘书长陈薪兆律师,副秘书长吴京徽律师担任报告人,部门成员律师以及所内外其他律师等近三十人参与此次研讨。
会议伊始,肖兴利律师首先结合自己亲办的两个适用企业合规的案件介绍了相关实务经验,她同时指出:“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迎来全面推开之际,律师群体应当紧跟相关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完整、准确、全面、深入学习企业合规改革的政策精神和文件内容,在积极探索相关制度规范、学习理论知识的基础之上,不断提升律师开展涉案企业合规业务的能力”。紧接着,肖兴利律师对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九部委颁布的《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涉案企业合规建设、评估和审查办法(试行)》等五部规范性文件逐一进行深度解读。
肖兴利律师
随后,宋晶雷律师、王云辉律师分别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第一批、第二批典型案例及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印发的《关于适用企业合规改革办理案件操作规程(试行)》进行了细致、全面的解读。宋晶雷律师在深入解读第一批典型案例的基础之上,指出:“典型案例在企业合规试点工作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律师说服承办检察官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之一。律师应当重视典型案例的学习,为涉案企业及当事人争取合规试点机会。”王云辉律师指出:“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为刑辩律师在刑事辩护过程中提供了新的思路,对于部分辩护空间较小的刑事案件,可以通过适用企业合规的途径争取轻缓判罚。这要求刑辩律师不仅要了解刑事业务,还要积极学习企业管理及合规等相关知识,或者通过拓展业务合作的形式来全面提高企业合规业务的办理能力。”
宋晶雷律师
王云辉律师
接下来,陈薪兆律师、吴京徽律师分别通过解读湖南省在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过程中发布的《湖南省检察院关于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湖南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介绍了湖南省作为第二批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省份所取得的改革成果,对省内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相关工作开展的流程、注意事项等问题作了报告。
陈薪兆律师
吴京徽律师
本次研讨会通过深入学习九部委及我省有关部门就涉案企业合规改革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和典型案例,促进了与会律师对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的全面了解,有助于提升律师办理涉案企业合规业务的能力,为刑辩律师深入参与涉罪企业合规案件办理提供理论支持和专业助力。
参会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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