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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盈刑事律师团队肖兴利律师受邀在省律协刑专委主办的“刑民交叉案件中的民法典”沙龙活动发表主题演讲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 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律协《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宣讲、运用民法典活动的通知》,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于2020年7月24日下午15:00-18:00举办了“刑民交叉案件中的民法典”沙龙活动。


  本次沙龙由省律协刑专委委员、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肖兴利律师主讲,省律协刑专委主任、北京德和衡(长沙)律师事务所主任段启俊律师、省律协刑专委副主任、湖南人和人(湘潭)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许伟律师和益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湖南天声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科律师担任分享嘉宾。省律协副监事长、湖南大湘律师事务所主任杜亚萍律师受邀参会指导。省律协刑专委副主任、湖南真泽律师事务所主任龙雄彪律师担任主持人,线上线下800余位律师同仁参与了本次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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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嘉宾)

  

  沙龙伊始,龙雄彪主任对参加本次沙龙的律师同仁表示了热烈欢迎,并介绍了参与沙龙活动的嘉宾和举办此次沙龙的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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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雄彪主任)

  

  肖兴利律师首先以“刑事律师是否需要学习民法典”这个问题开场,指出因刑事司法实务中存在大量刑民交叉案件,刑辩律师学好民法典能更有效地做好这类案件的辩护工作。刑民交叉案件既涉及刑事犯罪,也涉及民事纠纷,法律关系错综复杂,从刑事司法实务角度研究刑民交叉案件主要涉及实体、程序和证据这三大类问题。接下来,肖兴利律师就侵财类犯罪中财产权属的认定对定罪的影响、民事判决确认的事实在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效力以及刑民交叉案件诉讼策略的选择等问题,结合案例进行了重点阐述。肖兴利律师认为,在处理涉及刑民交叉类型的案件时,刑事律师与民事律师的团队协作极为重要。随着律师行业的进一步深入发展,律师业务领域的分工越来越精细化,而客户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是多元化的,这意味着只有团队化的法律服务模式才能同时满足客户对法律服务广度和深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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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兴利律师)

  

  段启俊主任以律师应该具备多种不同的法律思维来切入主题,列举了组织卖淫罪等案例来阐述刑法思维与民法思维的区别,指出刑辩律师要学会运用不同的法律思维来办理案件,并通过不断学习、不断充电来拓宽自己的知识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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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启俊主任)

  

  许伟主任以南京某女子购买航班延误险诈骗案、串通投标案等为例,指出刑民交叉案件在生活中无处不在,刑事律师必须要有穿透思维,要善于透过外在表象来判断案件的本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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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伟主任)

  

  李科主任结合亲办案例指出,民法典中新增的民事主体在未来有可能会转化为刑事犯罪的主体,同时认为刑事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在民事审判中能否成为免证事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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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科主任)

  

  嘉宾分享结束后,现场多名律师积极参与互动提问,分别就自己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踊跃发言,现场气氛非常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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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动环节)

  

  最后,杜亚萍副监事长对本次沙龙活动予以充分肯定。她认为,本次沙龙主题紧扣民法典这一热点,提出了民法典对刑事律师及辩护业务的影响,引发了大家对刑事业务更深入的探讨。本次沙龙在采取线下现场讨论与线上直播相结合的模式,这种形式上的创新既有利于更多律师参会学习,也符合特殊时期疫情防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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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亚萍副监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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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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