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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改判

二审法院在什么情况下会改判?

  

  二审改判,是指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裁定而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撤销一审判决予以改判的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第一审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对于上诉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但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上诉案件在什么情况下会被二审法院改判?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长盈刑事律师团队成功办理改判的部分案例:

  

金某某敲诈勒索罪案

  

  案情简介:2016年6月份,金某某、张某与周某商议后决定成立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经营范围为车辆抵押贷款业务。金某某、张某、潘某某,共占股25%,周某及其他四个另案处理的股东分别占股17.5%、5%、17.5%、17.5%、17.5%。周某任法定代表人,张某任运营总监,金某某先后任张家界分公司、郴州分公司经理,潘某某任怀化分公司经理。

  

  2016年7月以来,在周某、张某及吴某的安排下,怀化分公司负责人潘某某招聘多人至怀化分公司,从事车辆抵押贷款业务时,将客户的车辆进行评估并安装GPS定位,扣留车辆备用钥匙,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有不利于客户的条款,收费明细上标明GPS安装费、放款服务费、违章押金等费用,签订合同时业务员未跟说明客户逾期会拖车及拖车会产生高额费用。客户逾期后业务员通过短信、微信或电话提醒客户还款,但未告知客户逾期不还款会拖车。客户出现违约后,某公司拖车后告知客户需将剩余本金、利息、拖车费、提前还款违约金、滞纳金全部还清之后,才能将车赎回,在怀化市共同实施了10起涉嫌敲诈勒索的行为。2017年底,某公司分红30万元,金某某分得18750元。

  

  改判情况:一审法院以被告人金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二审期间,经长盈刑事律师团队有力辩护,二审法院最终撤销一审法院判决,改判金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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