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咨询电话:181-6366-5122
栏目分类
18163665122
04-19
2023
浏览量:24
裁判观点:对于未被当场查获的被告人“零口供”的危险驾驶案件,除通过审查判断直接证据、间接证据外,还应结合现有证据对被告人的无罪辩解进行综合分析判断,从而进一步加强内心确信。
2023-04-19 24次浏览04-18
2023
浏览量:18
裁判理由:没有被告人或者操盘手的供述或证言,综合全案书证、电子数据、鉴定意见等客观证据能够认定被告人实施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犯罪行为的,可以认定有罪。
2023-04-18 18次浏览04-17
2023
浏览量:38
裁判观点:运用间接证据证明案件事实应当重视证据分析和推理,本案中,利用间接证据认定犯罪事实的分析和推理为:第一,本案侦破经过自然、顺利,结合相关证人证言和交通事故认定结论,可以证实张文明实施了交通肇事犯罪行为。第二,诸多证人证言证实,张文明案发当日驾车撞倒被害人后,肇事车辆发生故障无法启动,张文明未送被害人去医院救治,而是离开现场去修理肇事车辆。第三,现场勘查情况、尸体检验结论及法医意见和证人证言
2023-04-17 38次浏览04-14
2023
浏览量:123
裁判观点:行政执法中收集的言词证据,只有经过侦查机关依法重新取证的才具有刑事证据资格,对于重新收集的此类言词证据,不能依照治安处罚法的规定程序提取,且需经庭审质证、查证属实方可作为刑事定案证据使用。
2023-04-14 123次浏览04-13
2023
浏览量:26
裁判观点:对强奸、猥亵等性侵案件的言词证据审查,需兼顾证据正向的证实和反向的证伪。需要结合被害人自身特点,以及发案、破案过程,重点审查被害人陈述与被告人供述间的印证和矛盾处,并从间接证据寻找突破口,去伪求真,得出结论。本案通过重点审查被告人在侦查阶段供述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其他证据的印证性,及其翻供的理由,并对间接证据进行推理判断,能够弥补证据的缺憾,准确认定案件事实。
2023-04-13 26次浏览04-12
2023
浏览量:152
裁判观点:猥亵幼儿案件应当重点审查:发、破案经过是否自然;被害人陈述的客观真实性;被告人翻供的原因是否合理,否认犯罪的理由是否充分或者有证据支持;间接证据对案件事实的印证作用。
2023-04-12 152次浏览04-11
2023
浏览量:14
4月4日,最高检召开主题为“坚持依法能动履职 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的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检第四十二批指导性案例。
2023-04-11 14次浏览04-11
2023
浏览量:19
4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医疗美容领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包括5件刑事案件和1件公益诉讼案件,分别是:李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王某、朱某等人诈骗案,李某某医疗事故案,罗某某非法行医案,陈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督促整治医疗美容行业违法经营行政公益诉讼案。
2023-04-11 19次浏览04-10
2023
浏览量:97
裁判观点:除供述外没有指向明确的证据,且供述不稳定、与其他证据相矛盾的案件,不能作出有罪判决。本案中,除被告人胡某曾作的有罪供述外,没有指向性明确的实物证据、言词证据,被告人胡某的有罪供述虽然与现场方位、现场遗留的部分物品、被害人的衣着以及尸体状态等情况吻合,但却存在很多疑点,被告人胡某的有罪供述不排除系侦查人员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故不能对被告人胡某作出有罪判决。
2023-04-10 97次浏览04-07
2023
浏览量:18
裁判观点:对于“零口供”刑事案件审判,更有必要在裁判文书中对证据进行科学地“排兵布阵”,根据证据的种类特性及证明逻辑方式恰当地运用刑事证据规则,通过多层次地证据架构,形成严密完整的证明体系,完成刑事证明过程,以最大限度地提升裁判文书论理性,增强审判公信力。
2023-04-07 18次浏览湘公网安备 430102020013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