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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63665122
03-02
2023
浏览量:169
裁判观点:被告方不服原判对排除非法证据申请的处理结果,在上诉中再次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二审法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2023-03-02 169次浏览03-01
2023
浏览量:178
裁判观点:侦查机关在立案之前对被告人所作的调查笔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侦查机关在立案后对被告人作的讯问笔录,其中没有同步录音录像的部份,不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在被告人对此提出质疑的情况下,无法确保讯问笔录的合法性,亦无法确保讯问笔录内容的真实性,故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对具有同步录音录像,虽然讯问笔录与讯问录音
2023-03-01 178次浏览02-28
2023
浏览量:29
裁判观点:对于被告方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的情形,法院并非一律启动证据收集合法性调查程序,而是首先要对被告方的申请及其提供的相关线索或者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被告方提供的相关线索或者材料有据可查,召开庭前会议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后,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有疑问的,应当进行调查;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没有疑问,且没有新的线索或者材料表明可能存在非法取证的,可以决定不再进行调查。
2023-02-28 29次浏览02-27
2023
浏览量:45
裁判观点:通过疲劳审讯获得的有罪供述属于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已经排除的非法证据既然不得作为证据使用,当然也不应当对定罪量刑产生影响。
2023-02-27 45次浏览02-24
2023
浏览量:31
裁判观点:通过采用威胁手段获取的证据是一种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从规范司法的长远角度,应当予以排除。判断威胁达到严重程度,应当综合个案案情加以判断。如果威胁的方法超出一定的度,如严重损害本人及其近亲属合法权益,或者以法律禁止的方法、以社会道德难以容忍的方式进行威胁,则应当认定威胁达到严重程度,属于应当予以排除的情形。
2023-02-24 31次浏览02-23
2023
浏览量:56
裁判观点:侦查机关在初查阶段收集的被告人言词证据要根据取证手段是否合法决定是否排除:侦查机关在初查阶段合法收集的言词材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侦查机关在初查阶段非法取得的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重复供述不因之前供述取证非法而当然排除,审理法院可从取证形式合法性、翻证的原因、证言的内容进行综合分析,对可信度较高的供述,可依法采信。
2023-02-23 56次浏览02-22
2023
浏览量:103
裁判观点:办案单位传唤被告人到案后持续羁押超过法定期限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采用非法限制被告人人身自由的方法取得供述,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的“其他非法方法”,由此取得的供述应当予以排除,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2023-02-22 103次浏览02-21
2023
浏览量:55
裁判观点:人民检察院对证据收集合法性事实的证明,应当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即排除存在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情形。人民检察院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证明取证的合法性,其中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的说明材料不能单独作为证明取证过程合法的根据。 排除非法证据后,并不意味着案件一定要宣告无罪,还应综合审查其他在案证据,依法认定案件事实。
2023-02-21 55次浏览02-20
2023
浏览量:67
裁判观点: 对于来源不明的“物证”以及对该“物证”所作的鉴定意见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侦查人员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一般属于“瑕疵证据”。未依法定程序取得的瑕疵证据与利用非法手段取得的非法证据有本质的区别。本案中,对该物证的收集、复制、保管工作均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导致该物证来源存疑,且有关办案人员无法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因此该物证不能作为定案证据;该物证是生物物证鉴定意见和DNA鉴定意见能
2023-02-20 67次浏览02-17
2023
浏览量:32
裁判观点: 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应当坚决依法排除:1.辩方能够提供涉嫌非法取证的线索或者材料的,可以依法申请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2.法院经审查对证据收集合法性有疑问的应当进行调查,不能排除存在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将该证据依法予以排除;公诉机关提交的取证过程合法的说明材料不能单独作为证明取证过程合法的根据。
2023-02-17 32次浏览湘公网安备 43010202001380号